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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权所在 公权所止——民事检察视域下的公权与私权关系

作者:徐光勤; 杜迎春民事检察公权力机关民行检察民事诉讼制度检察工作法律监督检察机关所止民事诉讼法民事裁

摘要:<正>我国民事诉讼制度中存在两个公权力机关,即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这种制度设计是世界上其他国家少有的,是极具中国特色的一项法律制度,民事检察工作非常富有实践性与创造性,国外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借鉴。我国民事检察权体现的是检察权对审判权的监督,实质上是一种公权力对另一种公权力的制约。因此,民行检察不仅需要研究较为宏观的制度层面的问题,还需要协调与把握好公权私权的关系。一、对民事检察权性质的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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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

《中国检察官》(CN:11-546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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