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悖论与正说:检察监督权的谦抑性研究

作者:邓志宏检察监督权谦抑性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机关法制社会法制建设检察建议角色定位司法实践市场经

摘要:<正>毋庸置疑,不断繁荣进步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时代在呼唤我们必须坚定加快建设一个严正有效的法制社会的步伐。我们必须坚定认真地担负并切实地完成这一使命。然而在大量的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我们又须谦抑性地正确处理一些法制建设问题。如何适应和谐社会对法律制度的新要求,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需要怎样一种全新的角色定位,便成为了现阶段一个需要严肃讨论的命题。一、检察监督权谦抑性的概念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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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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