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加明; 陈钢赌博活动娱乐性活动竞技性人民币可兑换赛事比赛方式经营许可证俱乐部
摘要:2012年7月起,被告人朱某、戴某在未取得国家相关部门发放的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设“上海金融家德州扑克俱乐部”.并先后雇佣被告人代某等11人,从事收银、发牌等工作.在上述俱乐部内以“德州扑克”形式供他人进行聚众赌博活动.并从中抽头渔利。该俱乐部内所谓的比赛方式主要是二种:一种称为组织比赛型:(1)参加者先以300元人民币换取一张参赛门票,300元人民币可兑换300万积点.再兑换成5000的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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