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萍虚报注册资本罪法律适用分歧犯罪主体虚假出资罪存在差异实施时间欺骗手段
摘要:本文案例启示:虚假出资罪与虚报注册资本罪在侵害权益、欺诈对象、犯罪主体、实施时间等方面均存在差异。虚报注册资本罪的主体应该是做出虚报注册资本具体决定的人.即公司的发起人或股东。在处理虚报注册资本罪与相关联犯罪关系时,应按照牵连犯“从一重处断”的处理原则,结合具体欺骗手段综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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