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继峰教唆犯间接法定代表人佛山市娱乐场所南海区被害人婚外情
摘要:【基本案情】 区某华是佛山市南海区一家公司法定代表人.案发前身家已经过亿。被害人叶某曾为佛山市城区公安分局民警.辞职后在佛山市区经营一家娱乐场所。2006年2月.区某华得知妻子与叶某有婚外情.与其弟区某文商议找人报复叶某。两人指使朱某某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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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CN:11-546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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