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饶明党侵占罪遗忘物公私财物拟制交付诈骗行为占有人埋藏物财产犯罪主观故意信赖关系
摘要:<正>本文案例启示:诈骗罪中的交付不能仅局限于财物所有权的转移,而应扩展为基于受骗而为的事实占有的转移,即使这种转移是基于被害人暂时转移占有的意思。在此种交付下,如果行为人的非法占有目的产生于交付行为之前,则构成诈骗罪;如果行为人的非法占有目的产生于交付行为之后,则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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