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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适用不当之抗诉——以王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抗诉案为例

作者:叶昆烟草专卖品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汽车运输天津市河东区减轻处罚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分子情节较轻

摘要:<正>[基本案情]2011年3月间,被告人王某在明知吴姓男子(另案处理)无任何销售烟草资质、无准运证且销售的是假冒香烟的情况下,租用天津市河东区真理道某平房用于储存、运输、销售假冒香烟。后王某驾驶自己的松花江牌汽车运输假冒香烟给买主并得报酬人民币2万余元。2011年9月23日,天津市烟草专卖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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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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