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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侦特情”所获证据之规范使用

作者:纵博; 王莹特情秘密侦查证据法实物证据刑事诉讼法侦查部门证据能力宣告无罪狱内侦查补强证据

摘要:在2013年3月2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宣告无罪的张高平、张辉强奸案中,因神秘证人袁连芳的出现,人们开始关注一个词汇,即“狱侦特情”.所谓狱侦特情,是指被侦查部门控制而在监狱或者看守所中进行搜集犯罪证据、获取犯罪信息的隐蔽力量,也可称为“线人”、“耳目”.虽然狱侦特情是一种实行已久的秘密侦查措施,但在2012年修订前的《刑事诉讼法》中,狱侦特情并不是一种法定的侦查措施,而仅由司法部的《狱内侦查工作规定》、公安部、财政部的《公安业务费开支范围和管理办法的规定》等部门规章进行简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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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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