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余为福利发行销售人员行为空投站经营权电脑
摘要:一、基本案情2003年6月,程某从他人处接管了省福利发行中心(以下简称"福彩中心")402700142号站的经营权,开始销售福利,其接管行为得到了福彩中心的认可。2003年9月1日,程某又与福彩中心签订了经营402700142号站销售协议书。根据协议规定,程某应将两个站电脑实际销售金额的90%交予福彩中心,其余的10%作为程某经营该站的包干费用。从2003年11月起至2004年2月,程某为了达到中奖的目的,在上述两个站利用自己经营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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