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汪跃; 任进强诉讼监督领导机制人大监督党的领导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工作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权
摘要:我国的诉讼监督制度.其基本特色和原则表现在四个方面.即党的领导、人大监督、国家法律监督权由人民检察院行使、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相对于诉讼监督法律行为的内部运作.中国共产党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诉讼监督工作进行外部决策和引导.实际上是对“诉讼监督”工作广义上的领导。如何看待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如何在服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的基础上善于利用党委、人大力量开展诉讼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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