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军; 糜春律师事务所国家工作人员行为定性商业银行系统法律事务部贿赂案件
摘要:[案情]某律师事务所与某省商业银行签订法律事务合作协议.约定该所拥有该省商业银行系统法律事务优先权.但并未就优先权的实现制定详细细则。张某系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为获得该商业银行A市分行更多的法律事务权,获取更多经济利益,先后送给该分行法律事务部经理史某财物合计人民币4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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