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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诉改判案件的成因分析与对策建议——基于近五年抗诉案件的实证分析

作者:庄伟; 张蕾蕾抗诉案件实证分析改判2010年法律监督职能人民检察院2007年二审法院

摘要:抗诉是检察机关履行审判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和途径,实质上体现了检法权力的制衡,有助于追求司法公正和树立司法权威。近些年来,有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理论研究不断丰富发展,有关法律监督职责的权力保障和权力运行不断完善,抗诉工作也在量和质两方面取得一定发展。通过案件,审视近五年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二审抗诉工作的发展概况,提取可资借鉴的成功理念和做法,找寻抗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具有经验启示的作用,并预测未来抗诉工作的走向,具有前瞻引领的意义。一、近五年刑事抗诉案件基本情况(一)刑事抗诉案件整体概况据统计。自2006年至2010年五年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共审查刑事抗诉案件146件,其中二审抗诉案件141件,审监抗诉案件5件,已全部审结。其中,支持抗诉100件,约68%。在支持抗诉的案件中,二审法院直接改判48件,约占48%:裁定发回重审10件,约占10%;驳回抗诉42件,约占42%。具体特点分析如下:1.提出抗诉数量呈逐年递增趋势。一审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数量从2006年至2009年呈逐年递增趋势.仅在2010年有所下降,但绝对数量依然不低。2.支持抗诉率较高。从2007年至2010年,支持抗诉率一直保持高位运行,仅2006年,支持抗诉率略微显低。但五年平均支持抗诉率较高。3.撤回抗诉案件仍占一定比例。与较高的支持抗诉率相对照,从2007年到2010年,撤回抗诉率呈逐年下降趋势,但五年平均撤回抗诉率接近三分之一。4.抗诉意见采纳率呈抛物线型。从2006年至2010年.案件或被二审法院直接改判或发回重审所占的比例。成抛物线型,波峰在2007年.2008年后逐渐略微下降,五年平均的抗诉意见采纳率为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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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

《中国检察官》(CN:11-546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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