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兴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查逮捕工作流动人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惩办与宽大相结合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
摘要:2006年10月11日,中共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在《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了“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从此,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成为我国继“严打”、“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之后,结合我国目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而提出的我国现阶段对犯罪治理情况更加全面成熟的刑事政策。本文仅从流动人口的审查逮捕工作人手,探讨如何以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指导流动人口的审查逮捕工作。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