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曾泉生; 苏静案件范围轻微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刑事诉讼法国家安全法院管辖无期徒刑恐怖活动
摘要: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有很多亮点,尤其是对简易程序进行调整。根据新《刑诉法》第208条,适用简易程序审判的案件范围,已经大大拓展,即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除了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以外的所有一审刑事案件(当然还需满足其他条件),而不再局限于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或自诉轻微刑事案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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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CN:11-546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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