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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中二次事故导致的犯罪结果如何定性

作者:吴斌; 孙慧敏犯罪结果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非机动车道目击证人事故2009年被害人

摘要:一、基本案情2009年11月28日17时许(当天下雨。天色已黑,事发路段无路灯),犯罪嫌疑人史某某无照驾驶无牌摩托车由东向西行驶至某村某路段,因观察不够.遇情况措施不当,撞到前方同向非机动车道上蒋某骑行的电瓶三轮车尾部,致电瓶三轮车斜向路南冲出约47米停在路边绿化带中,蒋某摔倒在距撞击起点26米左右由西向东行驶的靠双黄线的机动车道中间路面上。犯罪嫌疑人史某某在和被害人蒋某交谈后驾车逃离。当时现场有两名目击证人:史供“问被害人有没有事,被害人说腰疼”,证人张某某印证史某某走到被害人面前,但说什么没有听到;证人苏某某证实“人躺在马路中间黄线的位置,还在动,想爬起来,半撑着没有站起来”。被害人称腰疼还得到另两名证人的间接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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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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