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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理财中承诺到期返还本金及利息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作者:徐云委托理财利息本金犯罪嫌疑人行为承诺股票投资股票收益

摘要:一、基本案情 犯罪嫌疑人唐某某因与被害人唐某的儿子是同学而与唐某熟识。唐某得知唐某某投资股票收益颇丰后,主动要求唐某某代其炒股,并与之签订了委托理财协议书。协议中约定,由唐某向犯罪嫌疑人唐某某提供资金,唐某某将钱款用于股票投资。到期后,唐某某须返还全部本金.并按照银行利率的2倍支付利息。1997年-2003年间.唐某还介绍自己的中学同学谭某等10余人以上述方式委托犯罪嫌疑人唐某某投资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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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

《中国检察官》(CN:11-546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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