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交易型诈骗与销售伪劣产品罪之界分——以上海市首例“电话购物诈骗案”为例

作者:吴加明电话购物销售伪劣产品罪诈骗案上海市交易型首例界分社会管理创新

摘要:本文案例启示:通常用语所称的"诈骗"不一定就是刑法意义上的诈骗罪。短信诈骗、电话诈骗是新近社会关注较多的犯罪类型。关注民生,及时打击涉及面广、危害大的涉众犯罪成为当下各地司法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主要抓手之一。查办此类案件过程中,应警惕普通用语先入为主的误导以致定性偏差,严格根据法律和事实,务求准确认定、罪当其罚。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检察官

《中国检察官》(CN:11-546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