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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诉讼欺诈行为之刑法规制

作者:阮柏云; 温少昊民事诉讼欺诈行为刑法规制法律事实程序意义不正当利益当事人诉讼利益

摘要:一、诉讼欺诈行为之本质与类型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必须以具有诉权为前提。诉权可分为程序意义上的诉权和实体意义上的诉权.衡量实体意义上的诉权的正当性是以“法律事实”为标准.而非“客观事实”。这就使得有些当事人为了追求不法、不当利益或达到其他非法目的.去虚构诉讼利益得以实现的、与“客观事实”相悖的“法律事实”。有学者把这种“当事人故意提起在一个在事实上和法律上无根据之诉.从而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诉讼行为”称为恶意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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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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