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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刑事污点限制公开"制度研究

作者:任巍巍制度研究刑事污点未成年人公开刑事处罚刑法修正案有期徒刑

摘要:《刑法》第100条规定:“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刑法修正案(八)》对此加以补充:“对于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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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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