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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主体

作者:崔璐信用卡诈骗罪恶意透支持卡人财产状况透支消费透支行为应当合法

摘要:本文案例启示: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中的"持卡人"不仅包括合法持卡人,也应当包括使用虚假财产状况骗领信用卡的持卡人,对使用虚假身份型骗领信用卡的持卡人要排除在外。在"借卡人"透支消费,超过规定限额或期限时,应当区别不同的情形具体分析,尤其是在"借卡人"为"持卡人"的配偶时,该透支行为不同于一般"借卡人"的透支,要单独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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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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