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论导致私分国有资产罪定罪困难的两个问题

作者:曹润田私分国有资产罪定罪97年刑法定性问题国有企业国家规定犯罪构成

摘要:我国《刑法》第396条通过规定私分国有资产罪这一罪名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但是从1997年刑法修改之后,现实情况的变化逐渐反映在案件中,表现为私分国有资产罪定罪困难,成案率低。原因主要在于两个方面,一是国有资产存在形式的扩张以及与之相关的国有企业的定性问题;二是犯罪构成中"违反国家规定"的要求在实践中难以掌握。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检察官

《中国检察官》(CN:11-546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