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宏杰司法推定银行借款有为资金周转诈骗案被告人利息人民币
摘要:【案例一】张某诈骗案。被告人张某自2000年至2003年3月间,以炒港币、美金、做生意缺少资金周转等为由,以支付20厘至120厘不等的高额利息为诱饵,采取"借款"手段,向数十人借得人民币1500余万元不能归还。对借款的用途,其自称是用于炒美金、港币及归还到期借款及利息(包括部分银行借款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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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CN:11-546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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