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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案件中的两个问题

作者:时延安; 赵文芳走私犯罪刑事案件制品动物排除合理怀疑属地管辖权走私行为违法行为

摘要:本文案例启示:走私犯罪属于行为犯,走私行为所历经的国家,都可以主张属地管辖权;如果行为人因为"购买地允许交易",确实没有认识到该行为在中国是违法行为,在没有相反证据证明行为人知道中国相关法律的情况下(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推定),那么,这一错误认识足以影响犯罪故意的成立,进而不认为该行为构成犯罪;考虑到刑事案件采取较高的证据标准,由当事人提供有关外国法的规定,难以排除合理怀疑,因而当事人自行提供的方式应当不被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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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

《中国检察官》(CN:11-546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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