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宏璎; 高琪安置费国有企业改革办公室主任虚构职权利用工业企业改革解散清算
摘要:一、基本案情2007年年底,时任某区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工业企业改革办公室主任、某国有砖瓦厂解散清算小组副组长的被告人李某某,召集该清算小组成员被告人王某(原砖瓦厂厂长)、赵某(原砖瓦厂会计)开会,李某某提议在给区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企办)上报砖瓦厂解散改制职工安置方案(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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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CN:11-546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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