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论对法院民事调解的检察监督

作者:李加立; 林春艳民事调解检察监督法院申请再审审判监督程序法律规定救济途径当事人

摘要: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调解案件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救济途径仅限于当事人申请再审和法院自行再审两种方式。而有些调解案件当事人本身就是恶意的,因此由其申请再审不可能。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检察官

《中国检察官》(CN:11-546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