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虚构购房合同骗贷后放贷如何定性

作者:郭秀峰购房合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骗贷虚构住房公积金贷款放贷利用职务之便2008年

摘要:[案情]某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主任汪某。2004年7月至2008年4月,利用职务之便,借"谢秋萍"等8人之名,采取虚构购房合同(协议)、首付购房款收据和欺骗上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方法,骗贷出住房公积金贷款116万元,用于发放个人贷款和其它经营活动,非法获利6万余元。案发后汪某将涉案款项全部归还。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检察官

《中国检察官》(CN:11-546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