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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罪的举证方法

作者:郑海武信用卡诈骗罪举证方法邮政储蓄卡珠宝首饰刷卡消费笔记本电脑联想电脑工商银行

摘要:[基本案情]某年某月某日21时许,被告人柯某某分别在番禺区某镇吉祥道洛溪新城联想电脑专卖店、某街桥东路40号六福珠宝金行及市桥街东涌路130号泰兴隆珠宝行,通过冒用被害人楼某的姓名以刷卡消费的手段使用被害人楼某的工商银行储蓄卡(卡号为955880120810069××)和中国邮政储蓄卡(卡号为9551003380002108××)在上述地点分别购买了笔记本电脑和珠宝首饰等物,共消费人民币14265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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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

《中国检察官》(CN:11-546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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