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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与职务行为的性质认定

作者:宋钢国有资产管理局性质认定职务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界定产权界定依法取得

摘要:根据王某案定性的争论,本文从以下四方面进行分析。 一、本案中经济实体的财产是否属于国有资产 1993年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暂行办法》第2条对“国有资产”作了明确定义,即国有资产是指国家依法取得和认定的.或者国家以各种形式对企业投资和投资收益、国家向行政事业单位拨款等形成的财产。1999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附则部分对国有资产界定为:“国家依法取得和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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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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