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权平; 余大伟犯罪治理检察机关内幕交易罪金融2010年非法经营罪单位行贿罪2007年
摘要:黄光裕案透析:2010年5月18日,黄光裕案一审落判,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认定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亿元.没收财产人民币2亿元.其中第二宗罪——内幕交易罪被业界认为是案发的直接导火索。2007年4月至9月,黄光裕作为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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