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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点燃液化石油气罐的行为如何定性

作者:赵杰液化石油气公共场所行为2008年运输公司被告人张某驾驶员

摘要:一、基本案情被告人张某,男,32岁,汉族,小学文化,系某燃气运输公司驾驶员。被告人张某于2008年11月1日10时许,驾车运送液化石油气行至本市东城区某超市附近时.因道路狭窄无法倒车,其同事王某下车搬挪挡道车辆而与南某、姚某等人发生争执并互殴。张某见状下车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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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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