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瑞华新律师法立法机关制度变革刑事诉讼法主义全国人大常委社会生活调查取证
摘要:长期以来.中国法学界和司法界一直存在着一种通过变法修律来推动制度变革的思路.并希冀依此解决社会生活中存在的难题、矛盾和冲突。在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新律师法之前,无论是法学界还是律师界,都在从事推动立法机关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工作.以为只要说服立法机关完成了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工作,那么,诸如律师“会见难”、“阅卷难”和“调查取证难”的问题也就不难得到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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