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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思考

作者:刘广林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监督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公示催告程序审判程序司法解释诉讼保全先予执行

摘要:笔者就当前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应对措施谈几点粗略的看法。 一、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监督缺位。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限制监督的若干司法解释.将审判程序中的调解、诉讼保全、先予执行裁定、执行中的裁定、公示催告程序等排除在监督范围之外。导致长期以来检察机关对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的监督存在严重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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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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