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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唐福珍自焚案看公民权利就是最大的公共利益

作者:俞江公共利益公民权利自焚政府官员拆迁事件黑龙江省

摘要:所有拆迁事件.都体现着一个可怕的观念.这一观念在某些政府官员的头脑中牢不可破。这一观念简单说就是,把公共利益与公民权利,特别是财产权对立起来.认为公共利益理所当然地大于公民权利。最近报道的黑龙江省东宁县县长任侃公然告诫“钉子户”。“不要与东宁人民为敌”.就是对这一观念最生动的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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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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