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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财物后质押得款是否应计入诈骗金额

作者:李彤金额诈骗质押财物被告人摩托车人民币被害人

摘要:一、基本案情 2008年10月18日,被告人廖某为偿还赌债,在DNA酒吧向被害人廖某某谎称要用车.向廖某某借用了一辆价值人民币4570元的摩托车,廖某某将该车行驶证一并交给廖某。廖某随即把车开到江门市白沙复兴里鸿利寄售行.向寄售行老板叶某谎称自己是该车车主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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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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