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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学员练车致人死亡该如何定性

作者:尤保健; 周亚东致人死亡学员驾校登封市公安局培训学校训练场地全部责任教练员

摘要:徐某系某驾驶员培训学校教练员。2009年6月20日,学员洪某在该驾校训练场地练习坡道起步项目,身为教练的徐某未随车指导。洪某在由西向东倒车下坡的过程中。车尾驶向南侧围墙,挤夹到站立在围墙边的学员严某。致其当场死亡。事故经登封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认定: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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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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