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德虹; 席建平建筑工程公司偷税申报账簿设置犯罪嫌疑人高等级公路应税收入
摘要:犯罪嫌疑人陈某,男,58岁,住泸州市泸县兆雅镇龙华路10号1幢5单元5号。陈某在2005年至2006年以四川省泸县第六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名义。承包承建甲方泸州至纳溪高等级公路L段(以下简称甲方)工程,他本人为项目部经理,工程实现应税收入4152760.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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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CN:11-546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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