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明友; 吴辉民事调解检察监督法院改革和发展法定方式审判实践诉讼活动经济案件
摘要:民事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在审判实践中被广泛的使用。法院曾一度以调解解决诉讼活动为主。1989年,法院对民事、经济案件的调解结案率为69%和70%,到2001年以后,民事案件调解率下降到30%-40%左右。随着司法制度的改革和发展,调解案例的积累,司法实践反映的问题越来越多,对法院民事调解进行必要的检察监督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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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CN:11-546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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