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君瑞最高人民检察院学习实践活动科学发展观检察工作江西省检察长抚州市临川
摘要: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部署,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作为2008年全国先行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试点单位,顺利完成了试点工作的各项任务,基本实现了思想观念有新变化、业务工作有新发展、队伍素质有新提高的目标要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作为这次活动的践行者之一,同时又是“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江西省精神文明单位”,其有哪些具体做法和创新。近日,本刊记者就科学发展与检察工作实践问题,采访了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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