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范仲瑾逮捕证据查证属实四个要素判断
摘要:“证据已有查证属实”是逮捕的重要证据标准,由于司法解释笼统原则,缺乏考量标准,执法实践上出现了一些理解上的偏差,成为影响逮捕措施正确适用中的突出问题。正确把握“证据已有查证属实,应从证据来源的合法性、证据内容的充足性、证据间矛盾的合理排除、犯罪构成证据的全面性等四个方面去审查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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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CN:11-546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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