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建国检察工作人民性群众主体地位执法理念以人为本执法办案人民利益
摘要:坚持检察工作人民性就是要奉行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意识,在执法办案中相信人民、依靠人民、为了人民,使检察工作充分体现人民的愿望,适应人民的需求,维护人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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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CN:11-546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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