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丽萍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虚报注册资本罪国企中级人民法院剥夺政治权利公司经理人民检察院挪用公款罪
摘要:2007年7月12日,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虚报注册资本罪、非法经营罪、偷税罪等多项罪名对原山西省技术进出口公司经理、山西大典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宋建平提起公诉。2008年2月1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公诉机关指控的多项罪名成立.判处宋建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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