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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侵占遗失物故意引起盗窃结果的该如何处理

作者:黎宏; 柳青遗失物图书馆管理员笔记本电脑盗窃故意侵占大学图书馆被害人

摘要:一、基本案情2007年11月8日17时许.被害人赵某将一台价值4500元的笔记本电脑存入大学图书馆一楼76号存物柜后.将存物柜的钥匙交给图书馆管理员。特地嘱咐其将钥匙转交给其同学韩某。但没有告诉其柜中存有笔记本电脑。当晚19时许,嫌疑人孙某某来到图书馆用学生证换取存物柜钥匙使用。由于管理员的疏忽,忘记了被害人的嘱咐.将被害人委托其转交给他人的76号存物柜钥匙交给了孙某某。孙打开76号存物柜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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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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