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爱霞监督能力检察机关公诉部门法律案件审查公安机关户籍证明犯罪嫌疑人
摘要:一、加强对侦查机关的监督(一)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1.案件审查不细致。一方面,主体审查不细致。尤其针对16周岁上下的犯罪嫌疑人涉嫌普通刑事犯罪时,当户籍证明、医院出生证明、证人证言等多份证据互相矛盾时,公安机关往往不进一步审核,仅直接采纳最有利证据,只向检察机关提供片面证据,按照年满16周岁移送审查起诉。这种错误做法,不仅浪费司法资源,而且极易造成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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