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永玉; 艳云省级文明单位山东省委员会制度称号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民事行政检察职务犯罪
摘要:山东省汶上县检察院近日被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2007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近年来.该院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为己任.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同时,该院深化“民事行政检察论证委员会制度”,建立了以“精品案件评定制度”为主导的刑事检察规范体系。该院还全面加强班子和检察队伍的管理、教育和监督,在社会上树立了“公正、文明、清廉”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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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CN:11-546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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