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安民受贿行为表现形式审查
摘要:由于“为他人谋取利益”是构成受贿罪的法定要件,而行、受贿的行为、方式则体现了受贿犯罪的目的、动机及社会危害性,行贿、受贿双方当事人为了各自目的,在进行“权钱交易”时,往往打着“合法”的幌子规避法律,逃避制裁,呈现出共同合谋对抗现行法律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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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CN:11-546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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