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春雨美国死刑适用对象实体和程序限制救济程序执行
摘要:美国自1976年恢复死刑以来,直至2005年年底,全国实际执行死刑的人数才达到1000人,死刑人数从0到1000,美国整整用了29年的时间,其死刑人数之所以比较少,主要得益于其在死刑适用对象、适用程序、救济程序、执行制度等方面比较完善的慎用、少用、限制死刑的法律制度以及比较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美国的死刑制度,对于精密构建我国的死刑制度无疑将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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