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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受贿”及“他人”应如何认定

作者:张悦; 唐俊杰事后受贿装潢公司办公大楼采购工作发生过程公司经理建材

摘要:[基本案情] 某局1999年6月建造办公大楼,基建科的王某负责材料采购工作。通过王某朋友介绍,某集体性质的建材装潢公司先后做到了一百余万元业务。在业务发生过程中,该公司始终没有给予王某任何好处。2000年7月工程全面结束后,该建材装潢公司经理孙某辞职与朋友合办了另一家建材门市部,王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于2001年1月以借为名向孙某索要了3万元好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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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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