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薛锦宏银行职员财政专户资金挪用账单占有被告人分理处柜员支行工商
摘要:被告人王德娟从2003年6月至8月,在某县工商支行某分理处任柜员时,先后11次动用客户解缴本县财政专户资金80万元,除用于填补前期空缺外,其中19万元借给亲戚经营。同年9月1日,该县实验初中解款18万元到本县财政专户,王的同事姚某开据,王主动帮助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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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CN:11-546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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