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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秘密侦查在贪污贿赂案件侦查中的运用

作者:陈锦棠贪污贿赂案件案件侦查秘密侦查群众举报侦查对象检察机关投案自首移送部门状态

摘要:检察机关受理贪污贿赂案件的渠道主要有群众举报、发案单位举报、有关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侦查中发现和投案自首等。由于受案渠道和举报、移送方式等的不同,因此侦查对象所处报警觉状态也有所不同。根据侦查对象所处警觉状态所采取的秘侦方法,大体上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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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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