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有关问题探讨

作者:陈秀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交通肇事案责任主体举证责任证据认定方法

摘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从法院多年受理的情况看,大都来自于交通肇事及故意伤害案件.交通肇事案件由公诉机关提起,而故意伤害案件有公诉机关公诉的,也有被害人及利害关系人提起自诉的.这些案件中,特别是交通肇事案件的民事主体涉及的主体错综复杂,故意伤害案件中附带民事部分的举证责任及证据的认定也很难把握.由于刑事审判人员大多注重于刑事案件处理的正确性,往往忽视了对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律关系是否成立的审查及对证据客观性、真实性及关联性的认定,以致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处理在程序和实体上出现错误.现本人主要就这两类案件中附带民事诉讼的有关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希望有益于司法实践及立法完善.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检察官

《中国检察官》(CN:11-546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